从“妖魔化”到“假大空”(一))
缘何如此?
对于体育虚假新闻,尚可揣测如:体育就是娱乐休闲,此事只关风与月,八卦狗仔真假虚实向娱乐圈看齐也不稀奇。甚至如有些观点“这就是个出气筒”、“社会减压阀”,所以从民众言论到媒体内容,都相对比其他领域宽松许多,洪峰将至之际总要选择一些欠发达地区做为泄洪牺牲品嘛……
我的感觉是,作为一个整体,“媒介”公信力正在逐步减弱,往前倒退十年二十年,人们对“电视里说的”、“报上说的”、“书上说的”是多么虔诚而信任。这固然是整个社会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提高的结果,媒介的“假大空”习气也导致了人们对其传播的信息的质疑。
假新闻仅是一方面,其他的如IT、汽车、房地产等行业媒体中的软文泛滥——我一直认为房地产记者是中国记者中最没有职业道德操守、最不配称为记者的群体之一,如李希光教授在《媒体商业化与新闻幻象化》这篇文章里描述的那些现状,均堪称“假大空”。
是的,我们没有新闻法。新闻立法喊了多少年,但我相信再喊多少年也难立这样的法——至少,假如有这样的法,将中宣部置于何地?要将这个部门的种种命令置于法外又让人信服,估计专家们还没研究出来吧。
法律缺失的情况下便来讲道德好了。看起来西方民主社会中新闻媒体业要更成熟,其行业自律也更严格,很多在他们看来不言自明必须遵循的,如记者不接受馈赠、不接受差旅费更别说红包、对直接引语的使用等等,在我们眼中就像是笑话——你要那么办,一定会被人嘲笑,“新记者吧,啊?”
一味将之归结为商业化的后果吗?我倒认为,我们的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过去曾多年以来一直以喉舌与宣传工具为己任,早已经习惯在权力的影响下有意无意地放弃或扭曲某些真实;那么当市场经济浪潮一来,权力在某些层面退位之时,他们也很自然地能够拜倒在金钱的裙摆下,为打赏的主子摇旗呐喊——从来就没有过操守,没有过原则,谈何腐蚀或变质?就像当今社会同样存在着用六十年代党八股口吻写就的社论和报道一样。
这当然不是全部,却是普遍。这种情况也类似于:某些手握权力的父母官,写报告讲话做思想工作,其赤胆忠心真是天日可鉴令听者自惭形秽;但暗地里腐败堕落的一面,也绝非常人所能想象。何以能将此双重人格转化纯熟至此?皆因向权力或金钱献媚其实暗合,终归是摇尾罢了。
从历史来看我们缺乏启蒙教育,从个人经历来看诚信教育、公民基本道德素质教育等从我们青少年时代起便不那么被重视,我们被教育热爱这热爱那——没有错,可是太空太大。然后对根本不理解不体会的东西非要感而涕下写在文章里挂在嘴边上做得最好的有糖吃,这就是假。
媒体,或者记者,也是“我们”的一部分。“假大空”,“我们”也有份。
有次听中组部某领导做的一个报告,他谈及苏联解体前和苏联朋友们聊天,苏联朋友们深刻感受到那个社会里双重人格的分裂——在单位、在领导、组织面前、在公共场所说的做的是一套,在家里、在亲朋好友、在业余私人生活中说的做的是另一套。
我讨厌这种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