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笑批“博客中国”及方兴东之一:草根平民抵抗斧头帮
笑批“博客中国”及方兴东之二:有趣的方兴东现象
笑批“博客中国”及方兴东之三:群英荟萃 萝卜开会
笑批“博客中国”及方兴东之四:“我最讨厌你们这帮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无知,还是无良?
前文所述种种“博客中国”的丑陋、可笑或卑劣行为,我相信并非全为方兴东同学亲手所为,毕竟他也是日理万机嘛。但如果要说,他对这一切并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或只承担监管不够的责任,打死他我都不相信。“博客中国”一开始作为方的个人网站,后来商业化了,方仍然是绝对的核心和最大受益者,整个网站的发展方向、经营理念及重大举措如“IT十大人物绑架案”,显然是方兴东同学一手策划实施的。
那么对于“博客中国”以外的一片批评甚至叫骂声浪,方同学如何反应的呢?
作为在媒体圈抛头露面多年的“资深公众人物”,方同学深谙面对危机不能不置一词,所以他也频频发言,但从来都顾左右而言他。乍一看,他很虚心;但稍有头脑的人都不难发现,其实,他很心虚。
最近,方同学接连抛出博客纷争,完全理解和 看待博客的未来:发展的眼光和开放的心态
两篇文章。且不管与我这个“笑批”系列有否关系,方同学说:
有记者朋友告诉我这几天网上批评文章很多。我说有没有特别精彩的?说好像也没有。那我还是埋头工作吧。让别人去说吧,决定一切的关键还是自己能否干好。记者问我,对于当下博客的纷争究竟如何看,我认为很正常。争论是必然的,不争论是不正常的。
哦?姿态人人会做,果真如此虚怀若谷,何必有此鬼祟行径?(据说方同学亲自致电李志高,说chinabyte上有骂他的文章,要求一刀拿下)再者,听不听批评,在方同学这里首先不是自己有没有错的问题,而是精彩不精彩的问题。那好,纵然maomy没有方“博懵”动辄代表中国8000万网民的豪情(也没那兴趣),我仅代表我自己,为了我那至今忝列“博客中国”页面上的七篇拙文,指着方同学的鼻子大骂三声:“偷我东西,你不要脸!”——“笑批”系列行文至此已近万字,maomy尚未对方同学有人身攻击和无端谩骂,均是就事论事或罗列事实由读者诸君评断,忍到现在再骂三声,简直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标兵了。
当然,脸皮厚如城墙的人依旧会说这个不精彩,他从来就不敢对别人打准的要害说三道四:侵权、抄袭、绑架、剽窃……他只敢认准并揪住“博客名称之争”的救命稻草装摸作样高姿态一番,而且回答中仍习惯性地不断流露其道德品质和作风上的缺陷:
“对于很多追求纯粹blog的”原教旨主义者”,我保持远远的尊重和敬佩。”——任何稍有理性的人,都不妨去读读方同学的“博客中国宣言”等通篇振聋发聩令人肉麻的宏文,然后判断,跟绝大多数认真写作、实践、尝试各种blog应用可能的朋友相比,谁更加像所谓的“原教旨主义者”?谁更喜欢动辄主义,拼命神化“博客”,把它唱得像天仙下凡?谁反倒一转身,就动作娴熟地制造出“原教旨主义者”的标签并强行粘贴在他的所有反对者身上?
“自己认为精英与否草根与否,博客与否blog与否都是伪问题,都不值得大家脸红脖子粗。大家都只是一个博客而已”—— 这绝对是个伪问题,如果没有方和“博客中国”拼命地把这个词套在所有人头上,把微软MSN SPACE、华尔街日报中文版等等愿意用“网志”的意愿都强奸为它们的“博客”的行为的话。你瞧,就在上面这句话里,方博懵又很娴熟地把“博客”的帽子扣在了“大家”的头上,并且一口一个“优秀博客”地把keso等人统统纳入了自己的领导下。
是可忍?方同学,你才是“博客”,你们全家都是“博客”。Zheng 对方这种“人人皆博客,一切皆博客”的行为的动机进行了言简意赅、一针见血的剖析,谓曰:博客道,盗天下:
- 总之,这个网络世界,本来大家都有自己的面貌,可是有了博客之后,博客 就被强行的穿戴在了人们身上,因此,提出、鼓吹博客的人,也就成了创造博客世界的上帝,成了带领博客(所有人)前进的摩西。
- 这个博客概念简直就是一次哲学上的革命,可以比拟道、以太、绝对精神,无处不在的上帝。
- 问题是,博客被拿来作为人民(用户)的带名词,于是博客成了人民,人民成了博客。是某些人创造了博客世界,然后牵着他们的鼻子走。
坦率的说,以一个健康、正常人的眼光和思维,来审视研究方同学长期以来的言行,你会发现严重的自相矛盾,说一套,做另一套。例如一边谈随便大家用什么名字一边管所有人叫“博客”;一边畅谈知识产权、创作共用一边数年如一日地侵权、剽窃;一边推崇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一边践踏用户和作者的权利……而且在他眼中,所有对他的批评都是“伪问题”,而且“不精彩”,无法与他当年“挑战微软霸权”的壮举相提并论,是以不值一哂。
为何如此?从动机、心理、行为等方面分析,可能性有三,分别在三个层次:
一、无知。无知者无畏,方同学呆呆向前冲的勇气恰出于他的无知,他难以理解事情的本质,对知识的了解停留于肤浅表面,并为此沾沾自喜。这不算什么,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全面的专家,都有很多自己不熟悉的领域,更为严重的是方同学缺乏逻辑,无法让自己言行在逻辑上保持一致。对于其知识缺陷,广大群众愿意用批评来帮助他进步;关于其逻辑缺陷,这属于智力范畴,我们恐怕爱莫能助,只有呼吁大家多多发扬爱心,关怀弱势群体。
二、无良。这个比较严重,对于无知的人我们怜悯和宽容,对于无良的人就只有鄙视和憎恨了。但纵观方博懵和“博懵中国”网站,很难不给人以“见利忘义”的印象。那些吸毒上瘾者何尝不知道毒品有害个人家庭社会?怎奈诱惑大过了良知,不光要吸毒,甚至可能为了吸上毒而做其他犯法的事儿。看看方同学踌躇满志的“赶超新浪”和上市梦想,他们被数百万投资填满的口袋,大概能判断其明知故犯的动机为何。其实,能打上这样的擦边球,做着“无本万利”的资本梦,说不定方同学早就完全不顾什么“毛孔里流淌的血和肮脏的东西”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方同学只敢对外大谈什么商业化无罪有理,他敢谈谈自己在商业化前后的“罪”和“理”吗?商业化和网志并没有天然的排斥关系,任何东西也不会因为商业化了就天然地变成坏东西,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道理。只是,当一个个人、团体、企业、媒体一贯表现得如此无良的时候,它们在商业化中的行为应当如何预测和评估,我们又如何对之付以信任和认同?例如,外界传言“博客中国”这次的投资者除了公开的软银外,还有未公开的盛大,我们仅当它是个假设:今后“博客中国”的某“博客”如果在“博客”自己的“博客”的时候像我的“笑批”一样全面探讨盛大公司的经营道德、社会负面影响或者其他什么内幕时,他的“博客”显然会轻易被抹除,至少在“博客中国”这里,他是无法“博客”出自己的声音的。——这仅仅是商业化对言论自由和事实真相的戕害的最简单假想案例。
三、比无知和无良更可怕和可悲的是,方同学对于成功的狂热、对于梦想的激情、对于理念的执着,让他对于自己要宣传的假、大、空的东西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讲到后来自己都被洗脑,被自我催眠,对自己的正确性和先进型深信不疑,并豪情万丈的要执行下去。这种可能性大不大?我想是有的,因为在聚光灯下的方同学和“博客中国”身后,我们看到许多鬼影:从某些“民间科学家”到某产品传销大军,从希特勒到FLG信徒……他们的相似性在于,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正确与伟大深信不疑,甚至要以苦行者、先驱者、先知先觉因而受苦受难者的形象去实现他们的辉煌理想,付出一切在所不惜,任何手段也都合理合法,然而却对他人和社会带来了损害甚至是灾难。
以上三层次的分析,方同学或许兼而有之,或许仅符合其中部分。
我已经说过,方或者“博客中国”的成功或者失败,作为个体来说是不值得付以很大关注的,仅在作为典型的时候才有了研究和讨论的价值。没人有兴趣打嘴仗,但是试想,方或者“博客中国”获得巨大成功、赚得盆满钵满、成为主流精英……这些都是他们的事儿,无可厚非;可是会有多少后来者效仿他们的做法,不择手段换取成功?而口呼理想万岁实则把良心垫在污泥里当踏板的伪善岳不群们甚嚣尘上时,因厌倦争斗而早早置身事外的和平主义老好人们,会否听见丧钟为你而鸣?
用莱斯格的一段话来结束这个小节吧,它形象地描述了我们所处这个时代的机遇与危机并存的特点:
正如评论家戈登·库克(Gordon Cook)所写:因特网革命导致了创新的大爆发——现在看上去却被错误地管理着……对发展新技术贡献最少的人看上去最有可能控制新技术……
令人吃惊的讽刺是:我们赢得了反对政府控制的政治斗争的胜利,却是为重新确立以市场为名的控制;我们以自由言论的名义而战,却是为了将权力交给那些将控制言论的人;我们捍卫财产的理念,却忘记了对它的限制,而将其范围扩展到我们的缔造者们从未想到的空间。
我们正在移走一种创新的架构,而再次采用一种控制的架构——没有通知,没有抗拒,没有疑问。受到自由技术威胁的人已经学会了如何扼杀这些技术。杀戮正在进行,我们却无动于衷。
未来将会怎样?我愿意天真地相信,选择权在所有人手中,在真正的草根和大众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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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讨厌你们这帮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葛优在《天下无贼》里这句经典台词,简直就是为“博客中国”和方兴东同学度身定做的!它也非常明确的指出了,目前互联网上对“博”和方此起彼伏的严厉批评和轻蔑嘲笑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方同学领导的“博客中国”酷爱打劫,且作案无数。
它们的打劫总体来看,分为两个层面:一曰劫财,二曰劫色。
先说劫财。“博客中国”自成立伊始,最主要的业务就是copy&paste。依赖从其它媒体和个人那里免费“拿来”的文章,汇集成一个关于IT、科技、娱乐等内容的“门户”。自己写的东西比重极少,比如方同学的IT评论,或者关于“博客精神”的那几篇檄文。
那时它号称是“个人网站”、“非盈利目的”,所以不知情就被“拿来”的个人或媒体本不至于有太多意见。无奈它太过分:很多转载的文章没有给出原文的地址,甚至没有原始出处和作者!署名权就这样被剥夺,很多文章的“原始出处”变成了“博客中国”,而根据它的版权声明,一切权利还归它所有了——真是岂有此理。
渐渐骂声鹊起,一些知名的网志作者公然声明:我的文章不欢迎“博客中国”转载!结果呢?keso的说法很典型地反映了情况:“当然,无论你给南方周末写,还是在自己的blog上写,可能最终都抗拒不了被博客中国免费“转载”了去的命运。我本人就多次跟方兴东说过,谢绝博客中国转载我的文字。结果呢?好像是我自讨没趣,博客中国太看得起我,我怎么好意思不为博客中国的利益而写作。”
后来方兴东同学昂首宣布:我们商业化了!要赶超新浪,做全球第一门户,纳斯达克上市去!网志界普遍反应是,对它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漂亮话,只看到“人人为我”而没有“我为人人”。
或许方同学忙于面见投资者,没有注意到04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像“博客中国”这种未经许可任意使用他人著作牟利的做法,侵权甚至违法,当心被罚款甚至坐牢!
商业网站抄袭就抄袭吧,侵权就侵权吧,这种“狗咬人”的事儿其实不算新闻。但“博客中国”还做出了一些堪称奇闻的事儿。比如 Chiu Yung 提到的这桩发生在04年7月的趣事:
今天早上刚在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看到一篇名为企业领略网志之美的文章,下午就在Blogchina看到这篇文章已被转载到它的页面上。不过,耐人寻味的是,他们把”企业领略网志之美”改成”企业领略博客之美”。更不可思议的是,凡是文章中提及到“blog”或者“网志”这两个词,统统用“博客”两字取而代之。
这种劫完财还要强奸别人本意的行径可否用流氓来形容?大家可以自己判断定夺。
行文至此,我在“博客中国”上粗略检索了一下,鄙人不才,但也有7篇文章入得“挨踢精英”方兴东们的法眼,被他们屈尊免费借用。这7篇里,有用我真名的,有用ID(maomy)的,有写在我blog里的,有发表在报刊上的——当然,我从来没收到过“用稿通知”,更从没见过半分钱,而且据我所知,那些刊登我文章的报刊也未收到“博客中国”的银子。
最近的一篇是我在从米老鼠到火柴棍小人——创作共用:权利、分享、再创造一文中提到的,发表在经济观察报上的文章,被转载在“博客中国”的科技频道“专家质疑知识产权过度保护 呼吁应更多共享”。“原始出处”写着“经济观察报”,无链接;“作者”为空缺。我看到新浪科技或者enet转载此文时,都给出了作者姓名,“博客中国”的精英们难道这点信息也检索不到?
其实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篇文章谈的正是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在我原稿中有但被编辑删去(是否觉得太刺眼)的一段,似乎正是对这篇文章自身命运的预言:
不无尴尬的现状是:一方面存在对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危险;另一方面大众对这个领域知之甚少,版权意识淡薄,侵权行为多如牛毛甚至见怪不怪。尤其在互联网上,“COPY-PASTE” 的内容提供方式猖獗。日前,商业网站“博客中国”因频繁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无偿转载许多网友原创文章而饱受指责,该网站内容总监竟然公开撰文认为这种“中国特色”是合理的:“我不知道他们这些人是不是在中国,中国哪个商业网站转载的时候,把原文链接都给详详细细地给链在了网上?”
——当然,上面正是康国平先生的高论,已经被广大网友彻底批倒批臭,我也无兴趣提供原文链接,有心欣赏奇文的朋友不妨自己搜索一番。“博客中国”劫财胆色之壮脸皮之厚手段之卑下,在下几行破字,着实难以形容,诸君可自行体会玩味也。
聊完劫财,再说劫色。初访“博客中国”网站,很容易被群星的熠熠光芒射眯了眼:各行各业的名人牛人顶尖角色,竟然都在这里安家落户、摇旗呐喊、甘为“博客”!我考,太牛了,求求你,方核心,也给我个犄角嘎拉儿,让我“博客”一把,每天五分钟,沾点仙气儿吧!
但上得两次,你脑袋里的问号就越来越多。首先,这些牛人的文章是“博客”吗?很多人一年难得更新三、五篇,也看不出日志的最起码形式。其次,这些牛人的文章是自己来发表的吗?怎么看怎么像被抄来的呢?
直到有一天,一不小心我的破文也被转载,然后发现自己也莫名其妙成了它们的“专栏作者”,而且还是一人分饰两角:一真名,一ID。这才恍然大悟:敢情“博客中国”免费转载他人文章的时候,就自动把别人“绑架”过来成为了它们的专栏作者啊!而其中比较牛的人,它们就会多用点心,搜到百十来字的个人简介,装模作样摆在一块儿。
太荣幸了!太激动了!为了和牛人们堆在一起,我们愿意免费为“博客中国”工作终身!我们写的任何文章,都请您免费使用,汇集成滔滔江水,为您换来滚滚投资和广告收入!我们愿意被您卖了还帮您数钱!
“博客中国”相当仁慈,给如此多的作者提供了奉献的机会。而且他们还不放过一切劫色的机会,到2004年底终于演出了一幕小小高潮:10大IT人物成了10大博客? 对汪延、丁磊、张朝阳、陈天桥、马化腾……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的“博客”,Keso评论道:
1. 他们特别特别特别喜欢转贴。他们每个人的“博客”上的文章,都是从其他地方转贴过来的;2.
他们特别特别特别自恋。他们转贴的所有文章,都是给自己涂脂抹粉,给自己脸上贴金的。……你看,他们既不丁磊,也不陈天桥,毫无例外地,他们倒是非常博客中国。他们像博客中国一样自命不凡,像博客中国一样大言不惭,像博客中国一样恬不知耻。可是,你相信这真的是这些IT人物的“博客”吗?我怎么觉得特别像方兴东一贯的绑架手段?
Keso你真是看不清形势!你不知道,今年IT界的第一缕春光又从《博客中国》走来!这些所谓的IT大名人,都得俯首在方核心的领导下,企求得到赐福和灵感!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要靠方核心领导的“博客”呢。给劫色一下,那是别人求不来的福分!
但还真就有不开眼的,比如那个方舟子。04年6月,他被“博客中国”劫了一把色,结果他还不干,在新语丝上还义正词严地声明:名人为什么非得上你家的论坛?他引用“博客中国”传给他的圣旨(email)说:
即使我是无名小卒,即使“博客中国”真能代表“中国互联网8000万网民”,即使“博客中国”身负开创科学、学术正确的艰巨任务,有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雄心壮志(周文称:“博客论坛不但要把名人‘拖下水’,还要名人在‘潜水’的同时‘灌水’……”),对这种漠视我的自主权、强行授予的“主持人”高帽,我也决不会感激涕零地接受,而只有弃之如粪土。
——真是的,大家都姓方,你方舟子那么不识抬举不给面子啊,把你绑架过去做个论坛主持人还需要通知你么?你还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我“博客中国”绑架那么多比你牛得多的专家、学者、名人、名记……和谁不是谈笑风生?
是为劫色也。
为了向“博客中国”这样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学习,我决定首先学习其核心理念:劫财劫色,狠抓落实!明儿,我去注册一个“博懵中国”的网站,全力推广“博懵”概念(网页快照)!“博客中国”有啥,咱就劫啥,先把所有文章弄来,再把所有专家弄来,不就是数据库吗?你还别嫌它们内容土,这土玩意儿还就真有人爱看!什么色情热辣低俗的,每样都来点儿,就跟“博客中国”热门话题似的。当然钱是一分都不用付的,伟大的“博懵”倡导完全共享!还要把方兴东同学所有鼓吹“博客”的文章都拿来,把文中所有的“博客”替换成“博懵”再贴出来;并且让方同学做我们论坛里“两性秘密”版的版主。我们还计划在“博懵中国”推出比尔盖茨、小布什、本拉登、小甜甜和大卫碧咸的“博懵”!2006年春节前后,“博懵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博懵门户”,上市纳死瘩壳!所有的“博客”其实本质都是“博懵”!Oh Yeah!
(“博懵”创意来自chiu yung,致谢:P)
注一:我的blog通常使用的“创作共用协议”为此创作共用授权:署名|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在此我特别声明,这个“笑批”系列我愿意仅保留“署名|保持一致”的权利,尤其欢迎“博客中国”免费转载!
注二:maomy掏出小手枪,砰砰砰砰打出四个大字:请看下集!——无知,还是无良? 欢迎继续关注,娱乐串串秀,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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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英荟萃 萝卜开会
1月5日,为了研究“2005,博客该往哪里去?”的严肃问题,博客中国特邀请互联网业内著名媒体专家、著名商业精英和著名的博客代表人物,会聚一堂,指点网络江山,商讨博客发展大势。当然,“著名的博客代表人物”全是“博客中国”的员工。
读罢讨论,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首先是方同学的发言,一如既往地气壮山河,也一如既往地充斥着似是而非和含糊其辞,缺乏逻辑,处处是漏洞。例如,他勇敢断言:“当然在新浪背后很多地方我都看到了博客的影子,包括文章的评论,有很多元素在里面。这种模式开拓了电子商务的新时代,博客不仅仅是一个媒体而是一个全新的传播方式,除了媒体传播之外还有各种传播方式包括人机传播等等”。且不说“文章评论就是博客的影子”的荒谬逻辑,“人机传播”可能是录入员把“人际传播”误记,请问,什么叫“除了媒体传播之外还有各种传播方式包括人际传播等等”?哪种传播学的分类将所谓媒体传播与人际传播并列?稍有点传播学知识的人都能看出,方同学根本就搞不清楚“媒体”的概念,搞不清楚媒体、传播方式、大众传播这些最基本的概念的差别。顺便说一句,方同学博士答辩未通过后,转系到清华新闻与传播学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我真害怕这位传播学博士的学术水准会给新闻与传播学院蒙羞!
方同学还教育大家:“应该以发展的眼光、开放的眼光看博客,才能把握博客的发展。”就是说,不要以为“博客”就是blog,它比blog牛多啦,猛多啦!“博客一定要写作吗?这个概念要超越,有些博客不写作,但每天看自己喜欢看的东西,像‘我的日报’,这样更可以满足一些个性化人的阅读需要,所以现在我们在开发阅读博客。博客本身必须是人吗?也不一定,也有机器博客。博客必须要登陆网页吗?也不需要。各种客户端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都可以很方便地成为博客。我们的理念是未来人人都是网民同时人人都是博客。”
方同学这种“人人皆博客、事事皆博客”的伟大思想,也深刻影响到与会的诸位专家,且看妙论多多(括号中粗体字为maomy的评论):
新浪副总陈彤:“首先我对这些不是很了解,正好昨天到今天与三个不同的人讨论了博客(为中国“博客”指明发展道路的专家对“博客”的了解真深刻!),昨天晚上我与另外一个网站的编辑讨论博客,得出一个结论“博客不就是论坛吗?”没有感觉特别玄妙或更新的意味。(是啊,看“博客中国”得出的结论吧?)但是今天上午与另外一个垂直网站的主编谈的时候他说博客绝对不能小看,绝对不能低估,必须要有足够的用户。……从新浪自身的发展,如果非要套博客这个时髦的名词,新浪也是中国博客最主要的倡导者……所以新浪早期和博客是密不可分的(这么说的论据是老榕1997年的“大连金州不相信眼泪”一文促成新浪体育频道发家,恭喜老榕成为中国博客第一人!)。”
上海艾瑞市场研究公司总经理杨伟庆:“我们想博客赚钱的手段也不能完全不向个人收费,包括像MSN这样一些提供比较完整的个人服务的公司是可以收费的。另外可以向企业收费,因为博客也会有面向企业的应用,当然最大的收费还是向广告主收费。”
(你能“事事皆博客”,我当然能“人人可收钱”)
诺基亚的王磊:“2004年我们在德国汉诺威展上有八部我们自己的博客产品……博客也不见得是媒体了,是每个用户散播自己个人内容的渠道……”(不指望搞商业的区别媒体和渠道了,总之卖手机的有卖手机的“博客”观)
软银亚洲合伙人羊东:“我个人感觉博客应该是一个面向大众的产品,基本和消费品比较类似,这个产品其实是一个风险非常高、回报非常高的领域”(嗯,说得“博客”跟炒股似的,还是大众消费品)
“博客中国”内容总监康国平:“相信中国到2005年有一千万博客应该没问题。今年年底应该会超过1000万,因为一个人可以影响四个人,这四个人之后可以影响十四个人。我们现在有一百多万在网上写东西的人,一年之后这一百个人变成十倍应该也是可实现的,可阅读的大概在20万左右。”(这位康先生非常喜欢摆出很科学、很客观的样子,实际上纯属瞎掰,他列的这些数字,哪个不是拍脑瓜自己想出来的?他的这种算术方法和思维方式,非常像当年一篇著名的讽刺网文《猪·COM》里写的:全中国有多少多少猪,就算每头猪只买我一个猪槽,这就该多少多少钱了!)
“博客中国”广告、销售负责人王吉鹏:“博客以后的发展方式应该是什么?应该是新浪加阿里巴巴加Ebay的集群。新浪满足的是信息需求,新浪出2万篇文章可能需要500个编辑,而博客只需要5个编辑,因为你只需要排序。阿里巴巴也是博客模式,再加上Ebay,也是个人对个人,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王吉鹏先生当年反黄的勇气令人印象深刻,但是也许忘记了:新浪500个编辑是拿工资的,贴的文章都是付了使用费的;“博客中国”只需要付5个编辑的工资,但是免费用着5万个作者的原创文章。这样的模式真是有前途啊!但是能长久吗?阿里巴巴也“博客”了?Ebay也“博客”了?)
姜奇平:“我觉得博客中国是一种类型的博客,现在我看它更像一个媒体,他今天也将自己定为第五大媒体,只不过与媒体比更具博客的特色。不是一个宣传机构做的,而是从个人的角度做的。这使它看起来它跟传统媒体有些不同,但是我觉得在另外一个层面来说也有很多相同,现在已上了一些广告。博客发展到最后的阶段也会出现收费广告的形式。(我的天哪,什么叫满嘴跑舌头?你明白他在说什么吗?)……在大的方向上来说,还是有点像过去一个电台或者一个报社、中心来发布。聚集了很多的人气(是啊,这就是你们的“博客中国”嘛)……在目前没有看到比博客中国办得更好的类似网站。”
好啦!看了这么多精英发言,诸位对“博客”有了什么更深刻了解?头晕脑胀想呕吐?
动作巨星李小龙有一段名言,我把其中所有的“水”字替换为“博客”二字,这就是我从这次“群英会”得到的最大收获:
“让你的思维变成空白,无形无色,就跟‘博客’一样,如果把‘博客’放进一个杯子,它会变成杯子的样子;把‘博客’放进瓶子里,它会变成瓶子的样子;把‘博客’放进茶壶里,它会变成茶壶的样子。”
Bingo!你想把“博客”放进什么里?就我所知,成都房地产商已经说自己卖的房子很“博客”,生活态度很“博客”啦;已经有一帮搞摇滚的人声称这次摇滚的名字不够用,要“以博客的名义,或者说以独立文化的名义”,“博客的意思就是逐水草而栖,就是物以类聚”啦……嗯,如果你继续选择“博客”来称呼你自己和你的blog,你怕不怕有一天别人用怪异的眼光看着你:“哦,你是博客啊,我知道,不就是……”然后说出一串让你晕倒的闻所未闻的东东来?
这个词从缔造以来,已经被许多人出于许多利益的动机,熏得臭哄哄。所以难怪像zheng这样质朴而踏实的人要声明:“我不是他们说的博客,我只是在记录、在分享,在胡思乱想或者高谈阔论,偶尔也发点小牢骚的普普通通的人。”
至于方兴东和他的“专家”、“精英”们,他们从来就不敢认真、负责、深入地面对“究竟什么是博客”这个问题。因为哪怕下面这一个问题,就能让方兴东吐血:
中国有多少“博客”?
结合上文中的精辟见解,你能帮方同学想出一个5000字以内的解决方案吗?
(未完待续,下两集预告:“我最讨厌你们这帮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无知,还是无良?
敬请关注,聊博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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