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互联网·代码(一)


文化研究学者威廉斯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一书中指出,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含义并不明确,它游移于两种意思之间:其一,“一种某个阶级特有的信仰系统”;其二,“一种可能与真实的或科学的知识相矛盾的幻想信仰系统,即伪思想与伪意识”。在后一种意思上意识形态的功能是建构一种关于自我及其与历史关系的“虚假意识”。

法兰克福学派似乎延续使用着上述第二种意义。如弗罗姆认为意识形态的功能主要是:一是制造并传播种种幻想和神话,从而把人们淹没于其中;二是把现实的真相压入无意识领域,阻止人们去觉察事实的真相。再到第二代的哈贝马斯,同样认为意识形态是“虚假意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科学技术成为新的意识形态。

而上述第一种意思,则是某种中立的定义。它或许类似于:大英简明百科知识库的定义:“试图解释世界并改变世界的思想体系。”或者辞海的定义:“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中。”

法国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想家阿尔都塞则认为意识形态并非现实,不存在真实与否的问题,它是一种思想构架,通过它“人们阐释、感知、经验和生活于他们置身其中的物质条件里面”,意识形态建构和塑造了我们对现实的意识。阿尔都塞认为,尽管个人作为主体觉得自己独立自主、直接自由地把握现实,但实际上,它的意识是由一系列思想体系和再现体系所限定了的,这种把握是想象的结果。所以阿尔都塞对意识形态的定义是:“个人同他所存在于其中的现实环境的想象性关系的再现”。

阿尔都塞考察了“主体性”(subjectivity),认为意识形态是无意识的,个人是文化的“主体”但并非其创造者,主体并非独立自持而是文化建构的——这一观念到今天已经广为人所接受。他将意识形态引入了文化研究的范畴,其主体性理论对文化研究中关于性别、种族和文化身份的研究产生了广泛影响。

阿尔都塞的理论是结构主义的研究范式。批评者认为他牺牲了过程和具体经验的复杂性,牺牲了个人能动性,有太浓厚的决定论色彩。

意大利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葛兰西带来了“葛兰西转向”。在著名的《狱中札记》里,他同样不认为意识形态是“虚假意识”,而是看作一切社会构形不可少的方面。他提出了“文化霸权”(cultural hegemony),也就是一种意识形态领导权。他认为马克思主义上层建筑应该包括两方面:“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和“政治社会”。前者为民间的社会组织的集合体包括宗教、学校、工会、学术文化团体和新闻媒介等,后者是军队、法庭、监狱等专政工具;前者与舆论有关,后者与暴力有关。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的分析中,意识形态处于第三位,即经济基础-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直接受制于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而葛兰西关于社会结构的分析,意识形态处于第二位,即经济基础-市民社会(意识形态)-政治社会(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市民社会是政治社会的基础。

葛兰西认为,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资产阶级统治主要并非通过暴力机构、政治社会,而是通过公民社会、文化霸权来维持的。因此推翻资产阶级统治首先要颠覆它的文化霸权。

这和法兰克福学派主张的有不同吗?当然有——葛兰西认为文化霸权并非简单、赤裸裸的压迫和支配关系,并不像人们过去所理解的那样,是由统治阶级强制性地把自己的意识形态灌输给从属阶级。他认为霸权形成要依赖被统治者某种自愿的赞同,依赖某种一致的舆论和意见的形成,是一个过程和斗争的结果。统治阶级支配权的取得,必须通过与对立的社会集团、阶级及其价值观的谈判(negotiation)——并非通过剪除其对立面,而是通过将对立一方的利益接纳到自身来维系的。统治阶级的政治立场有所修正,目的是说服对立者心甘情愿地接受领导。那么资产阶级文化也不再是纯粹的“资产阶级的”文化,而是吸纳了不同文化和意识形态后的动态联合。

过去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学者,将大众文化看作是资产阶级宣传自身的意识形态,欺骗群众的工具,忽视了大众文化内部包含的差异、矛盾和斗争;而从葛兰西理论视角来看,大众文化是支配和对抗的辨证统一体,它的内容由统治阶级获得霸权的努力和被统治阶级对各种霸权的抵抗共同构成。大众文化既不是一边倒的意识形态宣传,也不是自发的文化抵抗,而是一个谈判与斗争的领域。

有趣的是,从法兰克福学派到葛兰西转向,在传播学领域内有着相似的镜像——从大众社会范式,到有限效果范式;从中弹即倒的受众,到“固执的”、积极的受众。这仅是巧合吗?我认为不是。从时代背景、思想潮流等来分析,有其内在联系。

葛兰西对文化研究影响巨大。文化研究学者霍尔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一个理论弱点就是,无法从理论上说明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领导权的这种自由的赞同。一个例子是1970-1980年间由撒切尔夫人领导的英国右翼政党连续三次赢得大选胜利,许多工人都主动投票支持撒切尔这一从任何意义上都很难代表其利益的人。这让左派们很困惑和沮丧。霍尔认为原因在于撒切尔主义在建立和保持意识形态霸权方面采取了特殊策略,“能够围绕自身建立起一种普遍的赞同”,有效的利用了传统工人阶级文化中的某些重要因素。我们也可以看到,小布什赢得2004年大选,支持他的那些州里很多都是工人和普通市民人口为主的。

霍尔等文化研究学者,关注西方国家大众传媒是如何生产这种“普遍赞同”或“一致舆论”,并发现“像阶级、性别、种族这些‘政治领域’都是在再现与错误再现,支配与从属的意识形态过程中建构起来的”。霍尔进而提出了著名的“编码-解码”理论,经由信息的编码和三种解码过程来探讨文化内部的政治和权力结构。

比起丹尼尔·贝尔1960年《意识形态的终结》,福山1992年《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因冷战结束的背景而显得更有说服力,“意识形态终结”成为一个议题。法国传播学者马特拉在《世界传播与文化霸权》中指出,这种认为世界和社会位于意识形态之外的特殊概念,是一种科学主义的神话,所谓“意识形态终结论”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并认为美国渲染“意识形态终结论”实质是推行美国意识的全球化,特别是第三世界的“西方化”或“美国化”。

同时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的詹明信,在《对作为哲学命题的全球化思考》中认为意识形态的斗争业已终结(同时他解释:“首先我们必须明白意识形态一词并无贬义,一个概念可以既是意识形态的,同时又是正确的、真实的”)。他一贯认为后现代主义是全球化的、跨国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并在考察全球化的意识形态结构时提出:“我认为全球化是一个传播性概念,交替地掩盖与传递文化或经济含义。”

以上是一些最粗浅的梳理,可以看到,意识形态作为一个概念有演变的过程,在不同语境下有不一样的意义。所以如果要讨论意识形态问题,最好先阐明是从哪种立场、哪种视角出发的,否则容易搞成一团浆糊。接下来,将就互联网与意识形态的问题做一些漫谈。

(待续……)


《“意识形态·互联网·代码(一)”》 有 6 条评论

  1. 我是微薇,请问您是传播学方向的老师吗,或者学者?

    看了您的Blog,受益非浅……

    关于传播学理论这一科,是最让我头大的,

    老师又是非常的学者,

    一个学期下来,什么都明白,

    但是非常深刻的知道:这老师真的太有学问了,说的完全不是人间语言……

    ~·~

    还有网络传播学也很郁闷啊,完全不明白老师说的深度是什么,

    考试的范围,那么的广大,还真的像是浩淼如海般的互网络,

    ~,~

    那么请问您可以写一些关于Blog技术,还有那个RSS的知识吗?

    我们考试要考这个,但是我们都概念不明确喔,

    痛苦的考试来了,快乐的假期还会远吗?

    祝您的愉快假期……

  2. 薇薇好,我是研究传播学的爱好者。关于blog或者rss,其实网上的介绍非常之多,建议你先用google搜一搜,就什么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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