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批“博客中国”及方兴东之四:“我最讨厌你们这帮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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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批“博客中国”及方兴东之二:有趣的方兴东现象
笑批“博客中国”及方兴东之三:群英荟萃 萝卜开会

“我最讨厌你们这帮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葛优在《天下无贼》里这句经典台词,简直就是为“博客中国”和方兴东同学度身定做的!它也非常明确的指出了,目前互联网上对“博”和方此起彼伏的严厉批评和轻蔑嘲笑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方同学领导的“博客中国”酷爱打劫,且作案无数。

它们的打劫总体来看,分为两个层面:一曰劫财,二曰劫色。

先说劫财。“博客中国”自成立伊始,最主要的业务就是copy&paste。依赖从其它媒体和个人那里免费“拿来”的文章,汇集成一个关于IT、科技、娱乐等内容的“门户”。自己写的东西比重极少,比如方同学的IT评论,或者关于“博客精神”的那几篇檄文。

那时它号称是“个人网站”、“非盈利目的”,所以不知情就被“拿来”的个人或媒体本不至于有太多意见。无奈它太过分:很多转载的文章没有给出原文的地址,甚至没有原始出处和作者!署名权就这样被剥夺,很多文章的“原始出处”变成了“博客中国”,而根据它的版权声明,一切权利还归它所有了——真是岂有此理。

渐渐骂声鹊起,一些知名的网志作者公然声明:我的文章不欢迎“博客中国”转载!结果呢?keso的说法很典型地反映了情况:“当然,无论你给南方周末写,还是在自己的blog上写,可能最终都抗拒不了被博客中国免费“转载”了去的命运。我本人就多次跟方兴东说过,谢绝博客中国转载我的文字。结果呢?好像是我自讨没趣,博客中国太看得起我,我怎么好意思不为博客中国的利益而写作。”

后来方兴东同学昂首宣布:我们商业化了!要赶超新浪,做全球第一门户,纳斯达克上市去!网志界普遍反应是,对它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漂亮话,只看到“人人为我”而没有“我为人人”。

或许方同学忙于面见投资者,没有注意到04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像“博客中国”这种未经许可任意使用他人著作牟利的做法,侵权甚至违法,当心被罚款甚至坐牢

商业网站抄袭就抄袭吧,侵权就侵权吧,这种“狗咬人”的事儿其实不算新闻。但“博客中国”还做出了一些堪称奇闻的事儿。比如 Chiu Yung 提到的这桩发生在04年7月的趣事:

今天早上刚在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络版看到一篇名为企业领略网志之美的文章,下午就在Blogchina看到这篇文章已被转载到它的页面上。不过,耐人寻味的是,他们把”企业领略网志之美”改成”企业领略博客之美”。更不可思议的是,凡是文章中提及到“blog”或者“网志”这两个词,统统用“博客”两字取而代之

这种劫完财还要强奸别人本意的行径可否用流氓来形容?大家可以自己判断定夺。

行文至此,我在“博客中国”上粗略检索了一下,鄙人不才,但也有7篇文章入得“挨踢精英”方兴东们的法眼,被他们屈尊免费借用。这7篇里,有用我真名的,有用ID(maomy)的,有写在我blog里的,有发表在报刊上的——当然,我从来没收到过“用稿通知”,更从没见过半分钱,而且据我所知,那些刊登我文章的报刊也未收到“博客中国”的银子。

最近的一篇是我在从米老鼠到火柴棍小人——创作共用:权利、分享、再创造一文中提到的,发表在经济观察报上的文章,被转载在“博客中国”的科技频道“专家质疑知识产权过度保护 呼吁应更多共享”。“原始出处”写着“经济观察报”,无链接;“作者”为空缺。我看到新浪科技或者enet转载此文时,都给出了作者姓名,“博客中国”的精英们难道这点信息也检索不到?

其实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篇文章谈的正是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在我原稿中有但被编辑删去(是否觉得太刺眼)的一段,似乎正是对这篇文章自身命运的预言:

不无尴尬的现状是:一方面存在对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危险;另一方面大众对这个领域知之甚少,版权意识淡薄,侵权行为多如牛毛甚至见怪不怪。尤其在互联网上,“COPY-PASTE” 的内容提供方式猖獗。日前,商业网站“博客中国”因频繁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无偿转载许多网友原创文章而饱受指责,该网站内容总监竟然公开撰文认为这种“中国特色”是合理的:“我不知道他们这些人是不是在中国,中国哪个商业网站转载的时候,把原文链接都给详详细细地给链在了网上?”

——当然,上面正是康国平先生的高论,已经被广大网友彻底批倒批臭,我也无兴趣提供原文链接,有心欣赏奇文的朋友不妨自己搜索一番。“博客中国”劫财胆色之壮脸皮之厚手段之卑下,在下几行破字,着实难以形容,诸君可自行体会玩味也。

聊完劫财,再说劫色。初访“博客中国”网站,很容易被群星的熠熠光芒射眯了眼:各行各业的名人牛人顶尖角色,竟然都在这里安家落户、摇旗呐喊、甘为“博客”!我考,太牛了,求求你,方核心,也给我个犄角嘎拉儿,让我“博客”一把,每天五分钟,沾点仙气儿吧!

但上得两次,你脑袋里的问号就越来越多。首先,这些牛人的文章是“博客”吗?很多人一年难得更新三、五篇,也看不出日志的最起码形式。其次,这些牛人的文章是自己来发表的吗?怎么看怎么像被抄来的呢?

直到有一天,一不小心我的破文也被转载,然后发现自己也莫名其妙成了它们的“专栏作者”,而且还是一人分饰两角:一真名,一ID。这才恍然大悟:敢情“博客中国”免费转载他人文章的时候,就自动把别人“绑架”过来成为了它们的专栏作者啊!而其中比较牛的人,它们就会多用点心,搜到百十来字的个人简介,装模作样摆在一块儿。

太荣幸了!太激动了!为了和牛人们堆在一起,我们愿意免费为“博客中国”工作终身!我们写的任何文章,都请您免费使用,汇集成滔滔江水,为您换来滚滚投资和广告收入!我们愿意被您卖了还帮您数钱!

“博客中国”相当仁慈,给如此多的作者提供了奉献的机会。而且他们还不放过一切劫色的机会,到2004年底终于演出了一幕小小高潮:10大IT人物成了10大博客? 对汪延、丁磊、张朝阳、陈天桥、马化腾……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的“博客”,Keso评论道:

1. 他们特别特别特别喜欢转贴。他们每个人的“博客”上的文章,都是从其他地方转贴过来的;2.
他们特别特别特别自恋。他们转贴的所有文章,都是给自己涂脂抹粉,给自己脸上贴金的。……你看,他们既不丁磊,也不陈天桥,毫无例外地,他们倒是非常博客中国。他们像博客中国一样自命不凡,像博客中国一样大言不惭,像博客中国一样恬不知耻。可是,你相信这真的是这些IT人物的“博客”吗?我怎么觉得特别像方兴东一贯的绑架手段?

Keso你真是看不清形势!你不知道,今年IT界的第一缕春光又从《博客中国》走来!这些所谓的IT大名人,都得俯首在方核心的领导下,企求得到赐福和灵感!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要靠方核心领导的“博客”呢。给劫色一下,那是别人求不来的福分!

但还真就有不开眼的,比如那个方舟子。04年6月,他被“博客中国”劫了一把色,结果他还不干,在新语丝上还义正词严地声明:名人为什么非得上你家的论坛?他引用“博客中国”传给他的圣旨(email)说:

即使我是无名小卒,即使“博客中国”真能代表“中国互联网8000万网民”,即使“博客中国”身负开创科学、学术正确的艰巨任务,有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雄心壮志(周文称:“博客论坛不但要把名人‘拖下水’,还要名人在‘潜水’的同时‘灌水’……”),对这种漠视我的自主权、强行授予的“主持人”高帽,我也决不会感激涕零地接受,而只有弃之如粪土。

——真是的,大家都姓方,你方舟子那么不识抬举不给面子啊,把你绑架过去做个论坛主持人还需要通知你么?你还真是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ïve! 我“博客中国”绑架那么多比你牛得多的专家、学者、名人、名记……和谁不是谈笑风生?

是为劫色也。

为了向“博客中国”这样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学习,我决定首先学习其核心理念:劫财劫色,狠抓落实!明儿,我去注册一个“博懵中国”的网站,全力推广“博懵”概念网页快照)!“博客中国”有啥,咱就劫啥,先把所有文章弄来,再把所有专家弄来,不就是数据库吗?你还别嫌它们内容土,这土玩意儿还就真有人爱看!什么色情热辣低俗的,每样都来点儿,就跟“博客中国”热门话题似的。当然钱是一分都不用付的,伟大的“博懵”倡导完全共享!还要把方兴东同学所有鼓吹“博客”的文章都拿来,把文中所有的“博客”替换成“博懵”再贴出来;并且让方同学做我们论坛里“两性秘密”版的版主。我们还计划在“博懵中国”推出比尔盖茨、小布什、本拉登、小甜甜和大卫碧咸的“博懵”!2006年春节前后,“博懵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博懵门户”,上市纳死瘩壳!所有的“博客”其实本质都是“博懵”!Oh Yeah!

(“博懵”创意来自chiu yung,致谢:P)

注一:我的blog通常使用的“创作共用协议”为此创作共用授权:署名|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在此我特别声明,这个“笑批”系列我愿意仅保留“署名|保持一致”的权利,尤其欢迎“博客中国”免费转载!
注二:maomy掏出小手枪,砰砰砰砰打出四个大字:请看下集!——无知,还是无良? 欢迎继续关注,娱乐串串秀,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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