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 之 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中国人的孝道如今是否有终不得而知,但按照孔老夫子这一说法,应该早已无始。撇掉割眼皮的文身的拉皮的抽脂的隆胸的敲断腿增高的……基本所有城市年轻人都对自己的头发做过这样那样的折腾/毁伤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有了个疑问,到现在也没人回答我:人为什么要长头发?功能是什么?看看其它哺乳动物、其它灵长目动物,有类似头发这样的东西么?以一种刻意的陌生化眼光来比较人和猴子猩猩,会发现前者全身的毛基本都退化了,只有几个隐私部位一毛尚存,但也都比不得头顶的毛发,不但没有遵循“用进废退”原则反倒益发蓬勃旺盛,如不打理势必长超一米,让猴子猩猩也自愧弗如。为什么?取暖?伪装?力量和美丽的象征?哪种假设也无法让我满意。——人类究竟为什么要长那么长的头发呢?

把这个难题放在一边。维达·沙宣说:“头发是自然对人类最大的馈赠,而对它的处理则掌握在我们手中,在时装业中,发型是最重要的元素……发型即意味着设计,而这种设计的感觉是来自我们内心的。”回忆我读过的那些古典社会中对于头发之美的赞誉,首先想起的是像中国的如云发鬓、黑亮光泽或者异域的跃动生命光芒的金色瀑布,似乎都出于对其质感、色泽、光亮等原始之美的爱。而进入现代社会,头发越来越成为产业的重要部分,成为个人形象符号的点睛一笔。

当你回想一个人的时候,浮现的是他/她的面孔、身形还有头发。发型在社会话语体系中被赋予各种意义,以至于一个人的形象乃至性格特质等都与之相联系起来。烫过的卷发有妩媚,清汤挂面是单纯,抹得一丝不苟的职业,精心打理的凌乱是时髦,染得跳脱的颜色宣告某种叛逆……这是最简单的类型化和归纳,不完全是以貌取人,因为在同样社会语境下选择某种发型并以之建构自我形象的人,必已对此符号意义有某种认同,这种认同不可能不在他/她浸染其中的媒介的影响之下有着或多或少的趋同。

意义也总是在变化的。例如我高三毕业将头发染成黄色,来到清华第一天就给尚还淳朴的小they同学留下“小痞子”的印象(这是很久以后他告诉我的);但没过一年半载,满大街都是变换了发色的人,从半老徐娘到小白领,这时候或许只有染成全白、绿色或蓝色,或罗德曼般的五彩斑驳才会被人看成叛逆青年了吧。

头发的重要符号意义被暴力机器非常自然地利用。二战后欧洲诸国那些和德国人有染而被剃光头发接受羞辱的女人,文化大革命中给造反派剃的阴阳头,无不像血红的A字或者林冲脸上的金印,以此不同于常人的形象来昭告此人的有罪,此人该当被唾弃、打倒、羞辱,此人从肉体到灵魂都比常人低贱。

另一方面,军队或者监狱中,军人或者犯人通常被强制留着相同的发型,光头或接近光头。此时,一方面是告知这些人与常人不同,有特殊身份,需遵循特殊行动准则和特殊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又在其内部产生认同:你们没有个性,你们全无差异,你们在集体中,是一个共同名字(军人/犯人)所标志的庞大机器的单纯零件,所以,令行禁止吧,否则惩罚不会对你有任何特例,不因为你会拉小提琴或者三门外语而网开一面。

但发型的本身,有时比不上如何获得此发型的过程。同样的结果,不同的过程便带来不同意义。Sinead O’Connor这个光头女歌手,留给人们的只有另类形象和震撼歌声;朋克们、《出租汽车司机》中的罗伯特·德尼罗,到贝克汉姆,莫希干发型要么是表达和抗议,要么是时尚和另类。例如maomy今天的接近光头的发型,同样和军人、犯人全无干系,反倒因为与身边环境中的人的差异而变得近于标榜。

那么或许,过程的不同在于自由意志的存在。是被迫接受,还是自由选择,这是关键之所在。

然而,选择又有多么自由呢?如同其它一切时尚风潮,当你的发型被众人称颂为有型够酷够in的时候,你其实就应该开始做好它烂大街的准备了。究竟何为美,何为入时,甚至何为叛逆前卫另类,无不被时代所界定,我们就被有意无意牵着鼻子走。更何况在当下中国,于是就这样日本哈欧美,港台哈日韩,大陆哈港台地吃N手剩饭。自我剖析,之所以变成这样的发型,又何尝不包括来自布拉德皮特、小贝甚至刘德华等老中青帅哥们今年一致的超短发型的鼓励呢?

而理发店(或者叫发廊、美发沙龙云云)在中国也是一个奇妙的所在。在那里人们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陌生人,甚至陌生异性对自己身体的触摸和摆布,从洗头、按摩到剪断头发——这一身体的组成部分。另一个普遍允许陌生人触摸和察看身体的场所是医院,但与医院相关的记忆往往还伴随着伤病、痛苦、羞辱、漠然、被支配、刺鼻的药味和死亡的气息,所以远远不如理发店的感觉那样暧昧和奇妙。

同时,理发店还意味着新的自我形象的建构,所以步入之时你将同时怀有期待和惴惴不安的心情,走出的时候你需要时间来习惯新的自己,接受或欣赏这一满意或者不满意的新形象。

顺手写写个人的发型史。自开始意识到形象的初中起,恰逢郭富城出道,于是开始了十年一贯的长长三七或四六开小帅哥发型。大学里仿佛颓一点比较时髦,正好也懒得理发,于是很多年里都是一年理发两到三次,发梢及肩。自从工作以来,先是主动剪断,而后不甘心又来了大半年的近似莫希干。如今头发更短,不知见识会否更长?好处是运动起来更清爽,和在学校时相比,就好像从美洲杯的乱糟糟长发型男,变作了欧洲杯上简洁干净的短发帅哥,呵呵。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每次照镜子,还是难免一愣。老兄你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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